松滋清债公司:行凶者成为原告男子索债未果违法逮捕要挟还债获刑

讨债员2022-12-03253

还债是理所当然的,但催款也必须合法。 广西横县一男子借钱,多次索赔,但急忙将他山西讨债公司人逮捕,其本人由行凶变成原告人。 日前,广西横县审计院提起公诉,横县法院一审以违法逮捕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个月。 原告某提是广西横县云方的人,曾因涉嫌违法逮捕罪于2016年5月被逮捕。 行凶男子刘某忠曾于2012年向马某讨债,马某多次追偿无果。 2014年3月,马某提伙同黄某创(破案)等人开车前住横县六蓝水库灌区站周边水力附近,强行将刘某忠拉上车,并欺压刘某忠还债。 随后,黄某创等人开车将刘某忠胁迫至九江塘水库进行抓捕。 并通过殴打刘某忠、泼其冷水等权谋给家人打电话筹钱。 第二天,刘某忠就去隔离了北京讨债公司。 经法院审定,刘某忠危害级别为轻伤。 此外,原告军某嫌疑人案发后,其本人如实供述了聚众闹事者刘某忠到底是什么。 横县公共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告军队中的某个人为了奉献债权将其带走并非法逮捕,其行为已构成违法逮捕罪。 随后,按章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
松滋清债公司广西讨债公司

上一篇:北流收款公司:深圳催货公司常用权谋

下一篇:响水收数公司:深圳专科收债公司解决房屋债务创议

相关文章

扫一扫二维码
用手机访问